联合国:各国国内环境立法至关重要
发布时间:2018-8-10 点击次数:次
联合国气候主管表示,若想通过国际努力缓解全球变暖趋势,各国政府必须制定有关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法律。
Christiana Figueres领头推出了一项新的有关排放量的全球条约。她表示,各国之间有关新条约的谈判结果取决于各国内部法律法规建设的进展,新协议的目的是推动减碳和石油替代燃料的研发。
她还表示:“国内立法至关重要,原因是国内立法在确保各国活动遵守国际协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显然,从国家的角度来看,若国家制定清洁能源政策,必能吸引投资。从国际层面上来看,毋庸置疑,国内立法能够为国际协定提供有利的政治环境,这将有利于我们共同目标的实现。”
周一,她在伦敦举行的国际会议上表示,必须敦促更多的国家制定减排计划及措施以促进低碳经济的发展。
1997年签订的“京都议定书”的第一阶段于2012年年底结束,该协议是世界上唯一一项有关减排的条约,但只有少数几个国家同意将其延迟至2020年。虽然2011年年底宣布将制定一项新的全球协议,旨在联合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于2015年实现大幅减排。这一新协议将于2020年生效。
但谈判相当紧迫—《京都议定书》(Kyoto protocol)的谈判历时五年,直到去年12月,才在多哈谈判上取得了些许进步。从会议上的争论和分歧可以看出,任何变化在这历时两周的会议结束前都难以预料。
《京都议定书》签署后的几年中,许多国家政府仍然不愿意付诸实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原因在于实行减排措施可能影响国家产业发展,且那些减排任务相对较轻的国家会获得一定优势。许多政治家和企业认为,在一个正常运作的国际气候协议出现前,各方都不应该采取措施,以确保各国受到均等限制。然而,随着越来越多的投资者专注于清洁技术并且许多国家一直在与极端天气作斗争,人们提出了越来越多的措施。
Figueres认为,各国为应对气候变化采取的措施将推动国际谈判进展,并会促使各国政府更多地关注国内环境立法。